澳门审计署报告指出澳门大学在员工生活配套、成立机构方面存在问题给有房员工配宿舍违背政府原则
澳门大学卷入审计风波。澳门审计署昨日公布《澳门大学员工宿舍制度、于珠海设立研究院、筹备发展基金》专项审计报告,指出澳大在珠海设立研究院、宿舍制度、基金会三方面存在问题。澳大的横琴校区“宿舍”,有房的员工也可申请,校长住370平方米月租不到市场最低价的一半。澳门审计署认为,特区政府只向未解决基本住屋需要的公务员或市民提供住房,澳大做法与政府公共机构人员住房原则相违背。
澳大:校长宿舍月租仅1/10市场价
澳大横琴校区提供835套员工宿舍,已落成428套房中,有286个申请获批。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5月31日,获批入住宿舍的217个持有澳门身份证的人员。于2013年12月31日,当中32人在澳门有自置住宅物业。
按照澳大的划分,校长可享受宿舍的标准为370平方米、副校长为245平米、院长为185平米、其他人员为75-150平米。至于租金方面,申请租住宿舍员工会失去房屋津贴,每月租金约相当于基本薪酬的4%或更少。审计署根据该标准计算出,这些宿舍月租在3758澳门元-8264元之间。
以最高职级者澳大校长为例,其申请住这套370平方米的“宿舍”,仅需支付2664澳门元的租金,不过每月5600澳门元的房屋津贴就没了。据澳门的地产中介介绍,在澳门半岛旧区一带,同等户型的租金每月2万-3万澳门元,几乎是澳大月租的10倍;假如是新房豪华装修、路环海边别墅,市场价可高达8万澳门元/月。
审计署:违背公共机构人员住房原则
审计署认为澳大在宿舍配套方面的处理违背了特区政府的有关住房原则。澳大的建筑群是特区的公共房产,且澳大还是公法人,其工作人员亦为公共机构人员。澳门政府只向未解决基本住屋需要的公务员或市民提供住房,公务员本人或家庭成员有澳门房产或已获政府分配房屋的,均不能再配住房。而澳大“投入大量公帑以福利方式为员工兴建宿舍”,还容许在澳门已自置居所或正租用政府房屋的人员申请,亦违背了善用政府资源的原则。”
澳大则回应称,校方的住宿制度是为实践教育的目的而制定,不是社会福利。澳大又说,廉政公署2013年曾查询该校员工宿舍制度,当时并没指出有偏离发展方向和教育理念的地方。
以员工名义设研究院 违反校董会决议
审计署还就澳大在珠海设立研究院的过程进行了审查,指出澳门大学在珠海以个人名义设立研究院,违背了校董会最初以“通过澳门大学以独资有限公司的形式设立科研基地”的决议,为研究院的运营带来风险。
审计署:不执行校董会决议也未上报
据审计报告披露,澳大设在珠海的研究院已向内地不同单位申请研究经费,已获得200多万人民币。注册文件上显示研究院以个人名义举办及出资。而早在2011年8月,澳大校董通过的是“通过澳门大学以独资有限公司的形式在珠海设立科研基地”的决议。所以,目前的结果是,澳大并没有执行校董会的决议,甚至也没有跟校董会汇报。
2014年11月,审计署就此问题向澳大发出观察报告后,澳大与该研究院签署了一份协议书,条款内容主要包括研究院的机关成员应由澳大同意委任;澳大在人事、财务及与学术有关事宜(包括知识产权)上拥有的权利等,股东也由1个教职员改为3个教职员。但审计署依然认为,目前的研究院设立方式,在法律上难以与澳大形成任何直接的关系。澳大无法有效监管及控制研究院的运营,将产生风险。
澳大:成立办法是内地政府部门建议的
对此,澳门大学回应,在珠海设立研究院的过程中可能有不完善的地方,但是有客观原因的。在申请之初,包括珠海市民政局、珠海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及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政府部门都回复,内地没有澳门特区政府机关或公立机构在珠海设立非牟利性机构的法规和依据。“2012年初,经与珠海市政府部门共同商议后,得悉研究院必须以一名内地中国公民的个人名义及采用‘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模式登记成立。由于本身不熟悉内地法律,便没有探讨其他设立模式,直接采纳内地政府部门所建议的模式。”
澳大研究院已在2013年重新注册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同年11月成功申请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依托单位。
审计署建议,澳大的所有执行都应该通过校董会的审议,这样才有合法的依据;在订定方案前应充分掌握情况,不应在欠缺基本的保障下贸然落实设立研究院。
私法人发展基金 澳大监管不了
类似的问题还出现在澳门大学在其本地成立的发展基金。澳门大学基金会由4名校董在2009年12月以个人名义成立,属私法人性质。至2013年年终,基金会已收到的捐款及其他收益累计8.22亿澳门元。
审计报告批评澳大筹备成立基金会时,只考虑以个人名义透过民法典的模式成立澳大基金会,基金会在法律上是完全独立于澳大的私法人,导致澳大无法实施监督及控制的权利,在管理及使用捐款上处于被动。由于澳大无权干涉澳大基金会的运作,支持澳大发展的捐款其实是交给了一个与澳大没有直接法律关系的基金会进行管理,增加了澳大在捐款管理及使用上的各种潜在风险。
澳大回应称,感谢审计署的详尽分析,并欢迎采用审计报告的建议。又说,万幸到目前为止,大学权益从未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