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规范内部审计业务工作 促进提高内部审计质量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全市内部审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强化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最近,重庆市审计局制发了《重庆市内部审计业务工作规程(试行)》,进一步规范全市内部审计业务工作,促进提高内部审计质量。
《规程》条款按照简明、适用、规范的要求,体现一致性、可行性、兼用性原则,细化落实《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借鉴吸收国家审计规定中适用内部审计的相关要求,总结提炼近年内部审计工作行之有效的做法,对全市内部审计业务工作流程、实施步骤等做出明确规定,要求全市依法属于国家审计机关监督对象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开展内部审计业务工作,以及其他组织或者人员接受委托、聘用、承办或参与内部审计业务遵照执行。
《规程》共七章六十四条,对内部审计业务涉及的审计计划、审计实施、审计报告、审计整改、审计档案管理等相关审计业务活动进行了规范。重点对审计计划及审计方案的编制、审批,审计证据的获取及审计取证记录、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写,审计现场组织管理、责任分工及质量控制,审计报告的内容、格式、审定及发送,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及后续审计安排,审计项目材料的立卷归档及审计档案管理等做出详细规定,并附内部审计涉及的主要文本文书参考格式,引导全市广大内部审计人员规范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质量,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规范财经秩序、维护经济安全、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廉政建设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