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加强公安审计工作
日前,吉林省公安厅在全面总结去年审计工作的基础上,部署进一步加强公安审计工作。
吉林省公安厅要求,全省公安机关要严格落实审计工作领导责任,形成横成面、竖起线的网状工作体系。要建立完善审计体系,善于借力,积极组织由政府招标确定的、具有一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开展专项审计工作;组织建立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审计联席会议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组织协调、政策指导职责。要加大对审计工作的督导检查,将工作与问责挂钩,对工作质量不过关等问题执行责任倒查机制。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投资项目、大额资金支出、大宗物资采购等方面,坚决做到“四个必审”。
据了解,2014年吉林省公安审计部门共开展审计项目261个,发现问题1044个,审计金额21.48亿元,促进增收节支6000余万元,提出审计建议28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