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审计建议节约173万元
近日,辉县市财政局采纳该市审计局的审计建议,在支付某高级中学新校址财政投资评审费用时节约财政资金173万元。
辉县市审计局在对2014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时,审计组发现预算支付某高级中学新校址财政投资评审费过高,觉得可疑,随即对该项目的评审情况进行延伸审计调查。经调查发现,财政局在与某评审中介机构签订合同时,未查询相关取费标准的变化,仍按以往的取费标准签订合同,造成超过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支付标准过高。
审计组及时给辉县市财政局提出了“暂停支付相关费用,重新与该中介机构核定评审费用”的审计建议。近日,辉县市财政局相关部门就该问题的整改情况向审计组进行了反馈:按照最新评审费用标准与该评审中介机构核定评审费用,重新签订了合同,评审费用减少了173万元,节约了财政资金。(来源:河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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