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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审计局“五告知”细化实化审计整改工作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7日|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一是告知整改主体的责任。告知被审计单位是审计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整改第一责任人,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是被审计单位和其主要负责人的法定职责;二是告知整改的具体内容。向有整改任务的被审计单位及时发送告知函,列明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整改报告要素等内容,并对整改事项逐一细化、逐项对照;三是告知整改督查的主体。告知审计机关和有关主管部门对整改重点单位将开展实地检查和督导,对整改不全面、不到位的,要现场约谈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四是告知整改结果的处理。告知审计机关依法将汇总的整改结果全面详细地向领导机关报告,并逐项向社会公开;五是告知整改问责的情形。对拖延不改、整改不力、弄虚作假的,要严格追责问责。(来源:池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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