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政府出台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内审工作,建立健全内审工作机制,更好地发挥内审服务改革发展、规范内部管理、促进廉政建设的职能作用,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内部审计是我国审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加强内审工作,对于各部门、各单位加强内部管理,防范控制风险,提高管理绩效,促进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推动审计资源整合,促进内部审计与国家审计互动,建立以审计机关为主导、主管部门自审为基础、社会审计为补充的建设监督全覆盖工作机制。
《意见》要求,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内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加强内审工作作为深化内部改革的有力举措,作为完善内部治理的有力手段,作为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内审在规范管理、防范风险、完善治理等方面的基础性和源头性作用,促进和保障安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意见》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着力加强内审机构建设,完善内审人员配备。实行省垂直管理部门,管理使用财政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数量较大、下属单位较多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规模较大的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省属高等院校和规模较大的高职院校应按有关规定设立内审机构,或授权本单位除财务部门以外的内设机构履行内审职责。各级政府和审计机关要积极推进内审协会从行政管理型向自律服务型转变,努力探索国家审计监督与协会自律管理有机融合的新路径,探索对内审协会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新渠道。要加强内审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内审人员素质,推进内审专家库建设,统筹整合内审人才资源。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内审工作的领导,积极支持内审机构、内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所需经费应列入部门、单位预算。
《意见》还要求,要转变审计理念、突出工作重点、提高审计质量、创新审计方式、严格审计整改,积极推动内部审计从传统的以查错纠弊为主的财务收支审计,向财务收支审计与以风险防范为导向、以内部控制为重点、以价值增值和改进组织运营为目标的管理审计、绩效审计并重转变,加快推进内部审计工作转型升级。
《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对内审工作的监督指导,将部门、单位建立健全内审制度情况,作为内部治理机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和绩效考评的参考依据。各级审计机关要加强对内审工作的分类指导,在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时,要把有关部门、单位内审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审计监督和审计评价范围。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部门、单位应当定期向同级审计机关报送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审计机关在编制审计计划时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对内部审计成果,审计机关核实后可直接利用,避免重复审计,不断提高内部审计成果的运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