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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印发通知 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进一步做好 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 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30日| 作者:佚名| 来源:社会保障司| 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2020年1月31日 来源:社会保障司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1月31日,财政部印发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立足财政职责,加强统筹谋划,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通知指出,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支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努力做到工作部署更细致、政策考虑更周全、资金安排更科学,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确保居民不因担心费用问题而不敢就诊,确保各地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

  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经费预算,用好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同时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切实履行好经费保障职能。要加强库款形势分析研判,有序规范组织资金调度,优先保障疫情防控资金拨付。要积极主动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协商,研究细化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政策措施。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和采购工作。要及时制定疫情防控资金使用管理具体办法,强化资金使用监管。要进一步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切实做好信息上报和新闻宣传工作。

  通知强调,各级财政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大工作力度,确保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政策落实到位、工作部署到位、预算安排到位、资金拨付到位、监督管理到位,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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