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给予贴息支持
记者2日从财政部获悉,为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支持金融更好服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财政部印发《关于支持金融强化服务 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明确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给予财政贴息支持:对2020年新增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的基础上,中央财政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贴息资金从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
通知指出,要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个人和企业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方面在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优先给予支持。优化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融资担保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提供信用贷款支持,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应当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率,帮助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争取尽快放贷、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加强资金使用绩效监督管理,各级财政部门应及时公开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获得贴息支持情况,并督促相关贷款银行加强贷后管理,确保贴息贷款专款专用。
财政部副部长邹加怡表示,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阶段,支持防疫用品生产企业扩大产能是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保障。中央财政对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卫生防疫、疫苗生产及检测、医药产品、医用器材等重点保障企业贷款给予贴息支持,引导金融机构优化金融服务,强化信贷投放,可以更好满足疫情防控保障企业合理融资需求。政策实施后,防疫用品生产企业融资成本将大大降低,有利于扩大产能,加快技术改造,进一步提高疫情防控保障能力。对享受贴息支持的企业,财政部将进一步强化资金监管,确保“好钢用在刀刃上”,全部用于疫情防控相关生产经营活动,保障疫情防控相关重要医用、生活物资的充分供给。享受贴息支持的企业不得将贷款资金用于投资、理财或其他套利活动,不得哄抬物价、干扰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