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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提前发放1月失业保险待遇及各类就业培训补贴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3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上海市人社局1月10日起提前发放1月失业保险待遇补贴及各类就业培训补贴,帮助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和相关用人单位度过一个愉快祥和的春节。

  具体安排:原定于1月15日、25日发放的失业保险金、大龄失业人员灵活就业岗位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补贴、协保人员就业岗位补贴、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费补贴、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拓围)等待遇补贴,提前至1月10日发放;原定于春节前发放的对家庭生活困难的失业人员一次性补助,提前至1月10日发放到位。

  上海市人社局将协同各区加快审核进度,1月13日前后发放职业见习学员生活费补贴、职业见习带教费补贴、职业见习一次性带教费补贴、创业见习学员生活费补贴、创业见习带教费补贴、创业见习一次性带教费补贴、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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