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开展整市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行动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广西整市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行动方案》,多举措支持自治区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重点园区、重点企业用工,服务自治区高质量发展。本次行动实施时间为2023年3月至12月,主要从8个方面开展工作:
开展调查摸底建立重点企业用工清单。各地将带动就业能力强、提供就业岗位多的企业,以及当地确定的其他重点企业,作为此项行动重点服务企业(以下简称重点企业),建立重点企业目录清单。深入走访重点企业,调查摸清产业工人队伍现状、缺工情况和技能人才需求情况,建立重点企业用工需求清单。
健全常态化联系制度精准服务企业。根据重点企业用工需求清单,实行“网格化、网络化”管理模式,设立人社服务专员,推广“金牌就业管家”服务模式,提供政策咨询、企业招用工、工人培训、劳动权益保障等“一站式”人社便捷服务。
创新工作模式服务重点企业用工。实施“就业暖心·桂在行动”专项服务活动,结合重点企业用工周期特点,着力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推广招工二维码、直播带岗、视频招聘等新模式,搭建校企对接平台,常态化开展“点对点”送工服务,促进劳动力区内有序转移就业。
实施岗前培训提高企业用工匹配度。建立“岗位+培训+送工”联动机制,大力推行订单式培训,根据企业岗位需求,精准实施岗前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企业招工的成功率。持续开展技工院校结对乡村振兴重点县、参照县、大型易地搬迁安置区技能帮扶,针对用工需求开展培训,输送到企业就业。
深化校企合作加强技能人才培养。鼓励技工院校与重点企业共同制定招工招生计划、共商专业规划,合办订单班和委培班,培养适合企业需求的工人。鼓励优质培训机构根据重大项目用工需求,开展相关职业(工种)技能培训,提供适应岗位需要的技能人才。
夯实企业技能人才培养主体责任。指导重点企业依法履行职工教育培训主体责任,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大型企业建设职工培训中心,自主开展岗前培训、转岗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提高职工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鼓励重点企业“人人持证”。
强化政策落实支持企业稳岗稳就业。根据国家部署,按规定全面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带动就业补贴,培训补贴等政策,支持企业稳岗扩岗,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试点引领全面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在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玉林市、河池市等5个市开展试点,积极探索既有地方特色又可复制推广的试点经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