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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CPA新制度《经济法》试卷 整体难度增大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18日| 作者:王碧波| 来源:新东方北斗星财会研究中心| 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一.试卷的特点

题型变化

题型仅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论述题三种,去掉了旧制度试卷中的判断题。并且新制度的试卷分值发生了变化,单选题30题共30分,多选题28题共42分,论述题两题28分,在第二道论述如果用英文作答分值就是19分。

知识点多,重点较为突出

由于单选题、多选题总题量就有58题,72分之高,全本教材章章有题,每章题量至少3题。新教材增加变化的知识点成为今年考试的重点。如第一章“诉讼时效抗辩”。重点章如物权法、合同法、公司法、破产法、票据法仍是出题的重点,这些章平均分值8分左右。

难度增大,重视考核法律运用能力

选择题看似易得分,其实不然,特别是多选题,我想今年经济法有的考生考不好的原因就是多选题失分过多;另外,选择题多以小型案例出现,要求考生不但知道法律规定,还要会用才能作出正确的选择。

综合题跨章命题,注重知识的贯通

今年的试卷中两道案例,第一题考上市公司收购,考题涉及公司法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法律规定,又有证券法中上市公司收购的知识。第二题考专利权的相关知识,考题涉及专利权转让,又有合同法中关于合同的订立、物权法中担保物权。

二.2010年CPA《经济法》启示

1.学好弄懂教材是不变的法宝,无任何捷径可走。

2.重点章节是得分的关键。在我们的教学中,强调对合同法、物权法、证券法、票据法、公司法、破产法的学习,新制度的考题验证了其正确性和准确性。

3.培养运用法学思维分析问题,学习老师分析问题的方法,这次考题就有教师上课常讲的案例。

4.加强学习交流,法律知识的灵活运用,靠的是同学间的交流、与教师的交流。

5.不搞题海战术,但不做真题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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