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注协发布2013年年报审计情况快报(第三期)
2014年2月12日,中注协发布2013年年报审计情况快报(第三期),全文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报告总体情况
1月28日—2月10日,15家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共为24家上市公司出具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详见附表1),其中,沪市主板5家,深市主板5家,中小板11家,创业板3家。从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看,23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标准审计报告,1家上市公司(星美联合)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截至2月10日,18家事务所共为33家上市公司出具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详见附表2),其中,沪市主板6家,深市主板8家,中小板13家,创业板6家。从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看,32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标准审计报告,1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1月28日—2月10日,4家事务所共为4家上市公司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附表3),其中,沪市主板3家,中小板1家。从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看,3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标准审计报告,1家上市公司(武汉控股)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截至2月10日,5家事务所共为6家深市主板上市公司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附表4),其中,沪市主板3家,深市主板2家,中小板1家。从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看,5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标准审计报告,1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截至2月10日,2家事务所共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2份(详见附表5),其中非标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1份,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1份。
二、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原因
(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原因
星美联合(天健事务所审计):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星美联合的重大资产重组计划无实质性进展,星美联合的营业收入全部来自子公司上海星宏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该公司开展的业务主要来源于关联方交易。因此星美联合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原因
武汉控股(众环海华事务所审计):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排水公司”)在武汉控股完成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后才纳入武汉控股控制范围。虽然武汉控股自实际控制武汉排水公司后即开展对武汉排水公司内部控制的初步评价与完善,但由于受时间限制,武汉控股无法确保整改后的内部控制运行能够满足最短运行时间,根据中国证监会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工作小组于2012年2月8日发布的《上市公司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监管问题解答》中指导精神,武汉控股未将武汉排水公司纳入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范围。注册会计师认为武汉控股未将武汉排水公司纳入2O13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范围符合证监会有关法规的规定,相应的未将武汉排水公司纳入内部控制审计的范围。
三、上市公司审计机构变更情况
截至2014年2月10日,共有29家事务所向中注协报备了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变更信息,共涉及上市公司164家(详见附表6-1)。前后任事务所均已报备变更信息的有58家,仅前任事务所报备变更信息的有23家,仅后任事务所报备变更信息的有83家。从事务所报备的变更原因看,有41家是因事务所合并,有24家是因项目主要审计团队加入后任事务所。
截至2014年2月10日,共有14家事务所向中注协报备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信息,共涉及上市公司24家(详见附表6-2)。前后任事务所均已报备变更信息的有12家,仅前任事务所报备变更信息的有5家,仅后任事务所报备变更信息的有7家。
四、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存在的表述问题
中注协在上市公司2013年年报审计监管过程中发现,部分整合审计的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在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中未删除“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的表述;个别非整合审计的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在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中缺少“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的表述。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第三十一条规定,如果结合财务报表审计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注册会计师应当删除本条第一款第(三)项中“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的表述。中注协提醒相关事务所,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表述要求出具审计报告。
附表1:上市公司2013年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简要情况明细表
附表2:事务所出具上市公司2013年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汇总表
附表3:上市公司2013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简要情况明细表
附表4:事务所出具上市公司2013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汇总表
附表5:非标准审计报告统计表
附表6:上市公司2013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信息明细表(截至2014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