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法治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基石
【导读】戴柏华指出,法治是政治文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标志,是现代国家治国理政必然选择的基本方式,是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的基石。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为全面深入地宣传新预算法,促进新预算法的贯彻实施,经部领导同意,11月5日,财政部中国财政杂志社和上海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研究院在北京共同举办了“新预算法专题研读会”。财政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戴柏华出席会议并在会上作了题为“更好发挥法治引领作用全面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讲话。全国人大财经委原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原主任高强,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刘修文出席会议并讲话。财政部办公厅、条法司、预算司、国库司等相关司局,部分地方财政厅局长、专员办专员和专家代表齐聚一堂,共同研读了新预算法的精神、原则和各项具体规定。
戴柏华在讲话中指出,法治是政治文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标志,是现代国家治国理政必然选择的基本方式,是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的基石。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主要任务,为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今年8月31日,《预算法》修正案通过审议。新预算法全面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财税体制改革总体要求,并且将近年来财政改革发展的成功经验,以及现代财政制度的基本要素和理念原则等,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是国家法律制度和财政法制建设的重要成果。新预算法的出台,实现了以法治引领改革、以改革完善法治的有机结合,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各级财政部门要深刻把握新预算法的实质和内涵,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自觉将法治的原则作为行为处事的准则,将法治的要求运用于认识、分析、处理问题中,善于把改革主张转化为法治主张,善于用法治方式化解改革风险,确保改革有秩序、不走样,立得稳、行得远。
戴柏华强调,各级财政部门要以法治作为共同信仰,推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良好气氛的形成;以法治作为根本遵循,推动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以法治作为工作要求,推动财税法治进程的进一步加快。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抓好新预算法的贯彻实施,扎实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不懈奋斗!
财政部条法司、预算司、国库司有关负责同志专题讲解了新预算法内容,回顾了修法与改革历程。与会代表纷纷表示“对新预算法逐条进行研读”的形式,加深了对新预算法各项规定的理解,提高了贯彻实施新预算法的准确性、自觉性和主动性,有利于今后不断增强预算法治意识,切实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代表们表示,要主动做好新预算法的宣传阐释工作,让社会公众了解掌握预算法律知识,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做好新预算法实施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协调推进,坚持用制度引领和推进改革,在改革中不断完善制度,使各项财税改革能够在法治轨道上蹄疾而步稳。(来源: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