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类上市公司固有风险较高 中注协打“审计预防针”
警惕通过自我交易实现收入增长,或者延迟成本费用发生期间虚构利润等情况
近期,农业类上市公司因其行业的特殊性带来的审计风险引起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高度重视。
“近年来,农业类上市公司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农业类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与自然环境密切相关,不少公司具有生产周期长、存货分布广、盘点过程复杂、现金交易量大、交易对象分散、业绩不稳定等特点,固有风险较高,须引起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高度重视。”中注协相关负责人表示。
近日,中注协以“农业类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防范”为主题,对大华和致同两家具有证券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分别进行了当面约谈和书面约谈,就事务所承接的部分上市公司2014年年报审计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提示。
上述负责人强调,会计师事务所要切实重视和强化农业类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的防范和监控,委派具有必要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的合伙人及员工执行业务,结合公司特点,针对可能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尤其是管理层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并实施有针对性的特别审计程序。
一是要了解生物资产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以及与现金交易、关联交易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尤其要关注管理层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的可能性,相关内部控制是否能达到相应的控制目标并得到执行,必要时进行控制有效性测试。
二是要充分考虑存货的特殊性,注意利用专家的工作,充分关注存货的存在性,设计恰当的监盘计划,适当扩大抽盘范围,增加审计程序的不可预见性,充分运用职业判断评价专家工作的恰当性。
三是要密切关注生物资产、长期资产可能发生的减值迹象,分析减值准备是否反映资产的真实信息,进行减值测试时各项关键假设是否合理,各项估计是否存在管理层偏向,因资产减值而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是否合理。
四是要关注收入、成本和费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相关采购业务和销售业务是否真实存在,警惕通过自我交易实现收入增长,或者延迟成本费用发生期间虚构利润等情况。
五是要对公司的主要供应商及客户进行了解,关注重大或异常交易的对方是否为未披露的关联方,交易价格是否公允,以及是否存在通过“体外”资金循环虚构交易等情况。(来源: 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