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信息价值发掘浅谈
“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是我国经济进入“三期叠加”重要阶段后,国务院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通过深刻理会精神,笔者认为,发挥审计信息的作用,是审计机关落实这一精神的关键一环。本文以审计信息价值发掘为题,谈点浅见。
使信息发挥层面性作用——功能发掘
审计工作对经济健康发展的促进作用,集中体现在审计扭正、规范财经行为的效能上。毫无疑义,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问题,是最有效的手段。然而,应该看到,审计重拳出击,如果只是止于个案,虽也能获取震慑、儆尤之效,因与之同时并没有铲除其所赖以孽生的贪腐温床,其结果只会是扬汤止沸治标。而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手段是变个案查处为专项治理。
审计最具优势的职能,是独立地置身于社会经济浪潮之中,能透彻地洞悉其中的暗礁逆流。将此提炼成具有层面性作用价值的信息,曝光于社会,就会牟取查处一起,震慑一片的倍增效应;提供给管理层作决策,就能取得排障导流、荡浊清源的固本功效。
在审计务实中,我们却看到,部分基层审计机关对审计问题的揭露、查处,多只注重出报告、意见书,发一般性动态、成效类信息。虽然,这也是以审计信息的形式为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为深化审计工作拓宽思路。由于其主要是在审计系统内部运行,故其所发挥的作用,往往止于被审和审计自身。正如医治血吸虫病,专注于重症患者,虽也能获取诊疗之效和提升医者自身的医术,因没能改善疫区的生态,故并不能扼制疫情的蔓延。且扼制不了使未受医治感染者病情恶化的态势。
审计信息的完整性,涵盖审计工作的诸多方面。因此,我们所要发掘价值的审计信息,应能发挥层面性作用。因为,只有能服务于国家、地方经济治理,对经济发展宏观调控能发挥预警、防护功能,对某一类财经行为能起扭正、规范作用的信息,才是最具审计监督价值的。
使信息富含着专业性属性——特质发掘
审计监督信息具有比其他形式监督信息更能发挥效用的功能,既由于其具备法律所授予的独立行使职能不受干涉的权力,更因为其专业化特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已明确,审计要推行职业化建设,这是进一步强化审计的专业化特质。
我国社会存在多种监督形态。群众监督最广泛,但往往表面性,多只见表象,而不明成因,且不能直接参与解决问题;传媒监督最直接,但往往曝光式,多只是揭出了内幕的一隅,而不能透视其间的逻辑关联;部门监督最便利,但往往人情化,尽管能速查问题症结,终因同本相关,难以摆脱羁绊而过滤真相。审计监督则不然,作为具备法定独立和训练有素的专业化队伍,其行使监督履职,毫无无疑,更加客观、更深刻、更富效能。
审计信息的高价值,决不可能产生于罗列审计事实,更不会生发于一般性地反映工作动态(其价值存在于审计系统内部互通情报,拓宽思路,相互促进),而必须要通过专业性的履职来体现。因此,对审计信息价值的发掘,应是运用审计专业化的功力,对审计出的问题作体制、制度和机制上的深层分析,并提出“智囊”性的咨询意见、建议,以便于党委、政府决策选择,出台适宜的举措,统筹治理某个区域、或某个方面的影响经济目标实现的乱相,实现审计监督的标本兼治。
使信息脱胎于审计功能系统——机制发掘
审计信息价值的最大化,是通过对某个问题的审计,借助于审计信息的功能,在某个层面,乃至在某一区域发挥审计监督的规范作用。而实现这种“审一当百”的长远效应,需要有一套工作机制来保障。此即审计信息系统的“信息、咨询、监督”三大功能。
所谓审计信息功能。是指由人和计算机等组成的,依循规范程序,进行审计情况收集、传递、储存、加工、维护和使用所产生的功能。也即是说,审计信息应该是通过统一审计模式获取的,能为信息的量化、比较、动态等分析提供原始数据的集成。
所谓审计咨询功能,是指运用计算机技术手段,对已掌握的审计信息资源进行提炼,将其加工成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突发性、综合性的专题、要情反映,并附有可供选择的应对之策,上报给管理层作调控决策参考。
所谓审计监督功能,是以全覆盖的视野对某个阶段所实施审计结果及审计调查成果,进行汇总归纳,及时、准确地从总体上反映本级社会经济、财政运行状态,以通报、预警、设“防火墻”等方式,建构审计免疫系统,以维护地方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
综上可知,审计信息价值最大化,是审计功能系统的三大功能按一定次序所组成的结构产生的。其信息功能是咨询功能和监督功能得以有效实现的前提条件;咨询功能是信息功能的延续和深化;监督功能是在前两者功能基础上的进一步拓展。三者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构成了审计信息系统整体功能。因此,审计信息价值的最大化,是审计机关整合内部资源,协同作战,形成的有指向、有作为的审计软实力的表现。而现今部分基层审计机关所习惯的各自为战,就事论事地报送审计信息的方法,多是低层次的,亟待改进。
使信息源于战略谋划过程——理念发掘
重视全面审计,不留盲点,而忽略审计信息价值提升,是基层审计机关比较普遍存在的现象。故而,不少地方审计年年搞,问题年年犯;形式上风风火火,实际上浮光掠影。笔者认为,其症最要害一点,是审计理念偏位。审计监督的秉性是强势监督,服务于国家经济治理。而实现这一点,决不能只依赖于审计战术上的攻寨破堡,应该有审计战略上的运筹帷幄。以决策机构 “高参”的意识,站在社会经济治理制高点,放大审计“监督、服务”效应,是此理念的内核。具体讲,需要做好四项工作:一是抓好信息选题。要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审计方针搞好年度审计立项。下达审计计划时,硬化须提供的审计进展情况,以便综合人员跟踪审计过程,及时扑捉重要审计信息。二是强化信息综合。综合法规科处于审计信息汇总、加工、撰写的中心位置,了解本机关全部的审计数据和审计结果,履行着审计工作质量把关的职责,发挥其作用是提升审计信息价值的关键一环,应加强这一岗位的优质资源的配置。三是打造信息质量。高质量的审计信息,不能仅靠某个“写手”,需要内部的协同互动,集思广益。这一做法,能拓展信息内容的广度、深度,让信息更加具有一般性意义。四是完善信息机制。重大审计事项是出产高价值审计信息成果必要前提条件,上级审计机关在下达指令性审计任务的同时,应统一信息内容、明确信息重点、强调信息质量,并组织审计专题研讨、信息评选活动,以鞭策基层审计机关下气力发掘审计价值,推动信息质量上档次,使其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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