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正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试行)
广东省正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试行)
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标准:正高级会计师须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把握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理论和实务的发展趋势,熟悉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专业国内外的发展动态;根据国家和本地区会计工作的需要,确定本专业的研究方向,提出具有重大价值(或学术意义)或开创性的研究问题,承担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研究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或重大的研究成果,发表了高水平的论著;精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有较高的专业分析水平和会计政策职业判断及选择能力。学术造诣深,有较高知名度,是本专业的学术带头人,有指导本专业高级人员工作的能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学术作风正派。
一、申报评审的基本条件
在我省从事会计工作,具备高级会计师资格和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备高级会计师资格并参加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组织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 该 内 容由 中 审 网 校 所 属 w ww.a u d itcn . com达到合格标准以上的在职在岗会计人员。
二、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限定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申报。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申报。
(三)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取消申报资格。
三、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后,受聘高级会计师职务5年以上。
(二)具备上述学历(学位),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后,受聘高级会计师职务3年以上;或不具备上述学历(学位),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后,受聘高级会计师职务5年以上。任现职期间业绩显著、贡献突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级或省部级研究成果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获国家或省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专家称号者(含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3.负责全面主持和管理省级以上行政区域会计工作取得3项以上全国开创性成果,并使其管理部门获得国家会计主管部门颁发的一、二等奖。
四、申报评审的外语条件
(一)取得1997年及以后国家人事部统一组织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 该 内 容由 中 审 网 校 所 属 w ww.a u d itcn . com合格证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各语种及类别、级别的合格标准以人事部公布全国通用标准为准。
(二)符合下列免试外语条件之一:
1.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含)以上学位的;
2.2016年8月31日年满50岁的;
3.参加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或按2005年6月后新考试标准成绩 该 内 容由 中 审 网 校 所 属 w ww.a u d itcn . com达到总分的60%以上的;
4.出国留学或在国外连续工作时间在1年以上的(须出具国家留学人员服务机构或驻外使领馆的有效证明);
5.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且个人承担的工作量不少于20万字符的(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测试);
6.取得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BFT(A)级考试成绩 该 内 容由 中 审 网 校 所 属 w ww.a u d itcn . com合格证书的;
7.1977年恢复高考前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且毕业的;
8.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的(提交毕业证、鉴定证明);
9.转换系列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与转岗前专业技术资格同档次的;
10.获得粤人发[2007]120号文件第一条第二款所列7种国家、省部级科技人才奖的(以获奖证书、证明材料为准)。
五、申报评审的计算机能力条件
(一)参加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5个模块的合格证书。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更新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176号)要求。
(二)符合下列免试计算机条件之一:
1.2016年8月31日年满50岁的;
2.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含)以上学位的;
3.计算机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
4.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或水平考试获得程序员以上证书或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合格证书的;
5.在计算机室(中心)直接从事计算机工作3年以上者。
六、继续教育条件
申报人需完成2016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继续教育。同时,应当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提供2013、2014、2015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明。
七、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作为本专业学术研究负责人,主持完成国家或省部级研究项目1项以上,或重大研究项目2项以上。
(二)作为本专业业务负责人,主持完成重大科研工作,解决了关键性的业务问题或重大疑难问题,取得了显著的效益。
(三)具有培养本专业中级以上专门人才的能力,曾指导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工作,效果显著。
(四)主持一个大型企业和市(厅)级单位的财务工作,在搞好企业会计核算、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成绩 该 内 容由 中 审 网 校 所 属 w ww.a u d itcn . com显著,得到省、市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的认可(需提供有效资料及证明)。
八、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家级研究成果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下同)。
(二)省(部)级研究成果奖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三)省(部)级研究成果奖三等奖或市(厅)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均排前3名)。
(四)获国家级专业研究成果奖项的主要完成人(以获奖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为准、下同);或获省级专业研究成果奖项一、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
(五)作为本专业负责人,主持完成的重大会计专业课题或研究成果,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六)作为本专业负责人,主持完成的重大会计专业课题或研究成果转化工作,在全国或全省范围内产生重大影响,取得了较显著的效益。
(七)在承担本专业科研项目过程中,取得重大创新成果,产生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
九、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专著2部(第一作者)。
(二)出版著作3部(直接参加编写的主编、主审者)。
(三)出版专著1部(第一作者)及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术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
(四)出版著作2部(直接参加编写的主编、主审者)及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术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
(五)出版著作1部(直接参加编写的主编、主审者)及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术刊物发表论文4篇以上(第一作者)。
(六)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术刊物发表论文6篇以上(第一作者)。
十、附则
(一)本通知资格条件词(语)的特定解释:
1.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
2.重大研究成果:指对国家或本地区经济发展有较大影响的研究成果。
3.研究成果奖:指国家级、省部级会计或相近专业的研究成果奖。
4.全国开创性成果:指在会计管理领域,率先全国取得的先进的、重大的、效果显著的会计管理成果,并得到国家会计主管部门的认可及推广。
5.专业学术刊物:指取得ISSN或CN刊号的专业学术刊物,在与所申报专业类别不一致或不相近的刊物及在增刊、论文集、综合性刊物专栏上发表的论文不作为有效论文篇数。
6.获奖排名以奖励证书为准。
(二)上述所提及的论文字数应在3000字以上,并有三个以上主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