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蝴蝶效应”发酵?利元亨冲科创板财务等问题被问询
康美药业事件“蝴蝶效应”。新京报制图 许骁
康美药业风波正带来一系列“蝴蝶效应”。因康美药业风波,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科创板3家以正中珠江为审计机构的企业面临审核中止风险。截至目前,3家中的利元亨已于5月13日公布了问询及回复内容,截至目前仍处于正常问询状态。
利元亨的保荐机构民生证券透露,目前利元亨尚未接到有关正中珠江的任何通知。
康美药业审计机构被调查,3家科创板受理企业被殃及?利元亨保荐机构称目前没有接到任何通知
因康美药业几百亿货币资金“蒸发”等会计差错事件,康美药业的年报审计机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而正中珠江被调查冲击波会否波及科创板成为市场关注焦点。
目前科创板受理企业中,有3家企业的审计机构是正中珠江,包括科前生物、联瑞新材、利元亨,根据科创板相关业务规则,这3家企业面临审核中止风险。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下称《审核规则》)规定,发行人的保荐人或者签字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或者相关签字人员因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并购重组业务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其他业务涉嫌违法违规且对市场有重大影响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上交所将中止企业发行上市审核。
利元亨的保荐机构为民生证券,民生证券投行部相关负责人对新京报记者表示,目前利元亨没有接到任何与正中珠江相关的通知。也就是说,利元亨仍处于正常科创板IPO审核进程。
在科创板出现第一家审核中止企业九号智能的第二天,5月13日,利元亨公布了问询及回复内容,包括正中珠江出具的申报会计师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回复函签字日期为5月12日,而据多家媒体报道,证监会对正中珠江发出调查通知书的时间为5月9日。截至目前,利元亨的审核状态仍处于正常的“已问询”状态。
利元亨为科创板首批受理企业之一,3月22日获受理,4月4日进入问询阶段,其融资金额为7.45亿。该公司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主要从事智能制造装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为锂电池、汽车零部件、精密电子、安防等行业提供高端装备和工厂自动化解决方案,公司产品包括锂电池制造设备、汽车零部件制造设备和其他行业制造设备。
利元亨选择的上市标准为第一套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利元亨2016-2018年三年间的净利润分别为1260.33万元、4158.15万元、12900.76万元。
上交所问询重点关注利元亨财务、股权结构
从上交所的问询函来看,上交所共对利元亨提出了59个问题,最为集中的是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方面,这方面有24个问题之多。上交所提出的问题涉及到主营业务收入、退税、产品销售情况、营业成本构成、毛利率、研发费用等多个方面。
2016-2018年间,利元亨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29亿元、4.03亿元和6.81亿元,实现了“三连跳”。分产品来看,主营业务收入最主要的来源是锂电池制造设备,三年间锂电池制造设备实现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67亿元、3.48亿元和6.04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2.79%、86.44%和88.64%。上交所要求披露锂电池制造设备细化的具体产品或产品类型的销售情况。
另外,在业务方面,上交所提出了利元亨的客户集中问题。利元亨对第一大客户新能源科技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连续三年超过50%,2016-2018年分别为50.14%、77.29%和 66.19%。上交所的要求披露利元亨对第一大客户的销售情况,客户集中是否符合行业特性,客户本身是否存在风险。
利元亨前身利元亨精密被关注:其总经理曾因涉嫌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获刑
在股权结构与董监高方面,上交所提出的大部分问题与其重组过程有关。根据招股书,利元亨成立时间为2014年11月,但它的历史远不止四年,其有一个成立于2009年的前身:惠州市利元亨精密自动化有限公司(简称“利元亨精密”)。2014年10月,利元亨精密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周俊豪因涉嫌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刑事拘留,利元亨精密无法正常经营。2014年11月,利元亨精密的其他股东周俊雄、卢家红和周俊杰出资设立了利元亨,收购了利元亨精密与生产相关的主要资产,承接了主要业务和人员。周俊雄为利元亨董事长、总经理,卢家红任副董事长,周俊杰任副总经理,另外利元亨的董监高与利元亨精密重合度较高。利元亨的实际控制人为周俊雄、卢家红夫妇,二人合计持股77.09%。
周俊豪于2016年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利元亨的招股书中,只披露了周俊雄与卢家红系夫妻关系、与周俊杰系堂兄弟关系,并未披露利元亨现有股东及董监高与周俊豪的关系,周俊豪的名字也未出现在利元亨股东及董监高名单中。外界曾有质疑称周俊豪仍为利元亨的控制人,可能存在股权代持情况。
上交所提出的第一个问题即为利元亨收购利元亨精密的过程,要求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说明资产转移相关协议是否履行了必备程序、是否合法有效;控股股东、董监高等是否存在刑事犯罪或重大违法行为;周俊雄、卢家红、周俊杰设立利元亨的资金来源,是否存在股权代持;以及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的亲属关系。
根据利元亨的回复,周俊豪与周俊雄为堂兄弟关系,与周俊杰系兄弟关系,除一名在利元亨担任后勤专员的股东之外,利元亨现有直接股东及间接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亲属关系。
保荐机构及律师出具的意见均认为,周俊雄、周俊杰、卢家红设立利元亨,受让股权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不存在资金来自周俊豪或其他任何第三方的情形,不存在股权代持或其他协议安排,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文章来源:新京报 新京报记者 顾志娟 编辑 岳彩周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