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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注会考试《审计》辅导讲义:第四章

发布时间:2006年08月06日| 作者:北京安通学校| 来源:中审网| 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第四章 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本章考分多年来一直稳定在很低的水平上,近4年来每年平均1分,最近两年更是1分未考。

从以往情况看,考试的题型多为客观题,难度较低,属于本课程中少有的几个不重要章之一。

本章内容以“法律责任”为核心,从本质上讲仅属于注册会计师的“执业环境”,而不是审计的“专业知识”。

年份

单选

多选

判断

简答

综合

合计

2005

0

0

2004

0

0

2003

1

2.5

2.5

2002

1

1.5

1

1.5

责任

1.(单)在以下所列关于被审计单位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各种情况中,既属于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又属于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的情况是()。

A. 未能向债务单位发函B. 没有审查客户信用

C. 未能收回货款D. 发货后没有及时记账

【答案】A

【解析】B、C、D纯属被审计单位的业务范围,职业道德不允许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不可能替客户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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